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围棋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4年7月15日至17日在曲靖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一)职工组:由省级各部、委、办、局,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事业、企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各州、市等单位组队参赛。
(二)大学组:A、普通高等院校组。B、招收体育专业设置的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由以上省直各高等院校组队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职工组(8项)
1、团体:成年男子、成年女子、青年男子、青年女子。
2、个人:成年男子、成年女子、青年男子、青年女子。
(二)大学组(2项)
1、团体(男女可混合组队)。
2、个人(不分男女组别)。
(三)年龄规定:成年组26岁以上;青年组18-25岁。
四、参加办法
(一)职工组
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成年男子、成年女子、青年男子、青年女子团体均由2名运动员组成。
(二)大学组
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2人,团体由2名运动员组成。
(三)团体每个单位限报1个队,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五、 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的资格、交流、省级运动队的运动员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总则》(云体联字〔2013〕30号)、《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大学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体发[2013]38号)、《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成年组(职工组)参赛事宜的补充通知》(云工[2014]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职工组
1、现役军人和武警必须出具有效军人证;
2、党政机关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的有效证件;
3、各行业系统、企业必须出具单位有效用工合同;
4、报到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册、户籍证明)。
(三)大学组
1、省各高等院校在校、在读、全日制学生。
2、报到需出具有效学籍证明。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其它工作人员,都必须在参赛代表团(队)的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交验保险单据。未经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加比赛。各参赛队的运动员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五)运动员参赛年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大学生、职工的年龄规定要求。
六、竞赛办法
(一)根据《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的规定,本规程规定的竞赛项目。如报名不足3个队(含3个队)、单项报名不足6人/对(含6人/对)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设项。
(二)竞赛编排视各组报名参赛人数另定。
七、竞赛规则
采用2002年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竞赛规则。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录取各单项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按9、7、6、5、4、3、2、1计分,计入代表团总分,前3名颁发奖牌,计入代表团金牌总数。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3个单位,运动员每单位男、女各评1人;裁判员评5人,工作人员由赛区酌定。
九、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下载报名表后,将打印好的报名表一份,报到云南省体育局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和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业务部。
(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7月14日到赛区报到。
2、仲裁、裁判员7月13日到赛区报到。
十、裁判员
仲裁、裁判员由云南省体育局选派。
十一、申诉
(一)有关参赛运动员资格申诉需在赛前24小时内提出,比赛开始后不再接受申诉。
(二)如需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领队或教练签字并交纳规则规定的申诉费后,方能受理。
十二、经费
各参赛单位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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